王思聪被执行和解
王思聪在北京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的案件已经尘埃落定。
12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京法网事”显示,嘉行景子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思聪与娱(湖州)文化发展中心仲裁纠纷一案已在该院和解。
据京法网公开信息显示,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某文化发展中心与王思聪仲裁纠纷一案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解,申请执行人已于2019年12月23日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解除查封、冻结、限制消费措施的申请。二中院将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逐步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思聪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该案经双方积极协商,于2019年12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某文化发展中心及王思聪已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首付款5000万元。
此外,由于目前的结算协议,剩余付款期限尚未到期;执行过程中,二中院及时采取冻结账户存款、查封房产及车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按时申报财产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同时,申请执行人未向二中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因素,故二中院未对王思聪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至于剩余的1亿元何时支付,法院尚未披露。该报称执行人为嘉兴景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但对方表示不清楚。
因上述申请执行的仲裁纠纷,早在2019年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超过1.5亿元。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院于11月19日向王思聪发出限制消费令。不久后的11月22日,法院通报称,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其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最近,王思聪陷入了困境。12月17日,王思聪熊猫娱乐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被判向腾讯支付3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