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原代码被盗如何举报
陕西龚浩律师事务所民商研究所
文/蔡小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滋生了网络暴力的“毒瘤”。一些人在网上肆意实施辱骂、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行为,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有些人造成了他人的“社会性死亡”,甚至造成了精神障碍和自杀等严重后果。网络暴力致死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遭受网络暴力后,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
针对一些轻微的网络侵权行为,可以采取行政维权,方便直接,能够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
《民法典》第1195条规定,权利人在网络平台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根据该条规定,被侵权人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受到互联网侵权的,可以在保留初步证据后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投诉,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侵权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必要措施,同时也可以要求平台对侵权人采取封停账号、限制功能等措施。
如果平台不处理,侵权人可以向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也就是12377网站进行举报和投诉。当然,遇到网络暴力后也可以直接登录12377网站或拨打12377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在采取第一种维权方式后,被侵权人未能解决问题,或者遭受严重的网络侵权行为,如降低其社会评价或对其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则可以考虑民事诉讼维权。
如果是民事诉讼,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网络暴力者列为第一被告,指控其侵权;该平台被列为第二被告,指控其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果不知道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侵权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将侵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在诉讼请求方面,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维权费用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费、取证费、保全证据公证费等。此外,如果你在被网络攻击后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你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侵权人的行为极其严重,触犯了刑法,可能构成犯罪,他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将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网络侵权者利用网络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情节严重,涉及的罪名是侮辱、诽谤、挑衅或敲诈勒索。其中,涉及最多的犯罪是侮辱罪或诽谤罪。但是,这两项指控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侵权人需要自行准备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对于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信息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具体规定,如“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侵权人侵权的严重程度符合该规定的,受害人在固定证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1、注意固定证据。
即采取措施固定和提取证据。固定证据的方式有:一是通过采集截图或录屏的方式固定被网络暴力攻击的文字、图片,保存源代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选择去公证处保存侵权内容的证据,包括侵权的时间、作者和具体内容。另一种方式是记录收到信息的电话号码、用户名等有效信息,并联系网络平台服务商保留证据。2.当受到侵害时,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要“以暴制暴。”
故意伤害有打架,网络暴力也有“打架”。如果受害者受到诽谤或侮辱,他会在平台上以回复或其他方式侮辱另一方,这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两人均对损害后果有过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在遇到网络暴力后,每个人都必须理性对待并依法维权。
3.学会使用公共权力。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不知道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网络暴力者列为第一被告指控其侵权;该平台被列为第二被告,指控其未履行审核义务。如果不知道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侵权人的身份信息,然后将侵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
在刑事案件中,侮辱和诽谤通常是自诉案件,但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如引起不特定公众的恐慌和社会安全感和秩序下降,诽谤信息将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对网上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自诉案件将转为公诉,一旦转为公诉,打击和惩罚网络暴力将变得相对容易。